御书屋 > 都市 > 再说一次喜欢我 > 只要去没人的地方就可以闹
    星期六一大早,我几乎没有对床產生任何依依不捨的情结,就顺利挣脱了它。我常怀疑床这种东西是不是哪里偷装了磁铁,否则为何我常感觉它吸力很强?在我人生中与它鏖战六百七十八次的交手经验中,拿下的胜负各半,今日我终于能痛快挺起胸膛,遗憾地告诉它:「我赢啦!哈哈!」
    洗完脸后我回到桌前拉开抽屉,想擦点防晒再出门。把书桌翻了个底朝天后,我叹口气将抽屉关起来。嗯,没有找到那样的东西呢。
    如果没记错的话,我直到上了大一才开始从同学那边接触到保养相关知识,然后买下第一瓶平价防晒乳。
    虽说年轻就是本钱,今天出门时还是顺便买个几罐好了。
    我换上衣柜里最甜美清新的衣服,然后将头发梳整齐,揽镜自照一番,倨傲地像隻女王猫,对着镜像点点头后,带着满到天边的自信走出家门。
    我和可怜的程寅约在捷运站出口碰面。
    虽然我极力强调自己完全愿意杀到他家去热情迎接他,甚至还透过视讯电话,把他家的地址倒背如流以证明自己所言不假,但见程寅那张貌不惊人的脸已经白到发青,我也只好就这么放过了他。
    对,我打视讯电话给他,怕构成骚扰,所以一天只打一通。
    捷运站前涌现人潮,打扮入时的都会青年们一小簇一小簇走出来,其中不乏假日还得工作的苦命人士,边走边看手錶,快步前进。我张开手指再次梳过发丝,不停探头探脑。
    啊,他来了!
    我看着这位身穿一件彷彿咸菜乾的衣服,下面配件怪怪宽大短裤,搭上有名的地狱白色长袜,后面揹着一款土色登山包的男人,抓着不知道是否很痒的头皮,露出踌躇不安的神态走过来。
    哇,好厉害……简直又丑出新高度了。
    我从没看懂过程寅,也理解不了他内心那奥妙精深的穿搭美学,儘管曾多次逼问他:「敢问兄台这身装扮师承何处?野兽派否?抽象派否?」他都给我装作没听见。
    程寅走过来的时候,所有女生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样,避之唯恐不及地闪开,只有我激动迎上去,完全无法忽视他那看起来很笨拙的窘迫表情,心中尖叫连连──好年轻啊!这是二十六岁的程寅耶!实在太太太太太可爱了!
    我简直无法控制自己,用非常兴奋的口气说:「你终于来了,我等你好久!昨天有洗头吗?我可不可以帮你抓痒?」
    他红着脸把手放下来,背到背后,小声说:「有洗啦,不会痒,是因为手不知道摆哪里好……」
    难道是为了跟我约会,特地洗头了?我感动地看着他。
    人都来了,我立刻拉着他办事。由于我是个非常忙碌的学生,而他是个工作狂指数相当高的上班族,我早想过我们的约会一定会以某种充满效率的方式进行,而我也在家花了两分鐘时间详细列出今日待办事项清单,希望我俩合作愉快。
    首先我拉着他直奔图书馆,到柜檯登记名字并抵押学生证后,拿了一把借来的钥匙,抓着他上楼,开啟一间读书室后,把程寅推进去,不让他有逃跑的机会,把门从内部锁上,将他关在小空间跟我一起心无旁鶩鑽研我的功课。
    我一边做题然后一边拋问题给他,逼他教我。
    「这题怎么算?」我用蓝笔指指题本中的某一大题。
    「我看一下。」
    程寅是个厉害角色,并未因脱离学生身分就把以前学过的东西忘光,这点我特别佩服他。不管拋出什么难题,他都能在扫完文字叙述和辅助图片的瞬间,提笔试算。如果我不是很懂,稍微撒娇一下,请他跟我说详细点,他就会红着脸,恢復那种口吃的说话方式,哑着嗓重复解说一遍。
    老师说过,做事情只要用对方法,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一个程寅抵十个家教,假日见面培养感情顺便温习课业,一箭双鵰。
    我努力做题,然后专心读书,因感觉到他好像常常偷瞄我,所以某次我故意当场抓到,装出生气的样子想吓他。见他好像很紧张,一直说对不起,我只好耸肩说没事,重新低头猛做题,免得把人吓跑。
    就在他不停偷偷看我,然后脸一直红扑扑地,让我差点就把持不住自己去拧他脸颊的曖昧情况下,我们一起关了整整三个小时禁闭。
    我读了非常多书,吸收了庞大知识,获取丰沛能量后,觉得肚子饿了。
    我拉着他去吃饭,印象中力气大得跟牛没啥两样的他,居然被我轻松拖着走。这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,莫非他在二十六岁这年,力气其实是很小的吗?
    等待咖哩饭端上来的时间,我双手托腮不停观察他。他红着脸不停喝饮料,几乎喝光了一整壶麦茶。我倒了一杯跟着喝喝看,发现味道很普通啊。
    「你喜欢喝这个?」
    「还还还还还好。」
    「那你很渴囉?」
    「也还还还还还好。」
    我歪着头看他。从他那张泛红的脸一路向下,滑过喉结来到手掌。他很瘦,皮肤偏薄,手指纤长优美,单看手的话给人感觉很秀气。
    在a世界中,刚交往的时候我一直嚷着想要他那样的手,后来他用那双手扛起了我的喜怒无常,扛起我们的爱情,扛起了一个家。
    抱着有点好玩的心态,我拿支汤匙给他,让他试试看能不能折弯。他有点犹豫,还是拿起来,抬起大拇指压下去,花了不到一秒的时间轻松将它对折。
    我再从店里拿了一个陶碗给他,问他能不能用手把它对半劈开?他拿起来观察数秒,左右手拇指分别按住碗沿下压,像剥橘子一样轻松把碗剥成两半。
    哇!力气还是很大啊!
    「你等我一下,我再做一次实验就好!」我对他嘻嘻笑,他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点点头。
    后来我又四处找,自在的晃进去厨房后又晃出来,拿出一个盛装咖哩的器皿,想再拿给程寅,问他能不能徒手压扁。这时穿着围裙的店员走过来,露出非常困扰的表情阻止我,「小姐,您破坏的汤匙和碗都要计费,小土锅单价更高哦!」
    「这样啊,那还你吧。」我瘪瘪唇把小土锅还给他,悻悻然回了座。
    「你对我很了解?连我力气很大都知道?」程寅低声问。
    我点点头,「嗯!」
    关于你的过去未来,我应该是除了你爸妈之外,最了解的人了。儘管那本写满愿词的神奇小书,你一次也没跟我提过。
    他有意闪躲我的注视,不知在瞄哪里,就是不看我。为了吸引他的注意,明知他容易害羞,我故意伸手戳他脸颊,「这里好红啊。」
    他抓开我的手,小小声说:「别人会看,你不要这样。」
    我擅自把这番话解读为「只要去没人的地方就可以闹」的意思,所以咖哩端上来后,我焦急问正在喝第n杯麦茶的他:「那待会可以去你家吗?」
    结果不小心害他呛到了。
    当然我并没有因为被丑色诱惑,就忘了今天出门既定行程。吃完咖哩后我火速拉着他再度进了图书馆,继续下午的读书计画,一转眼又是三个小时的充实行程。
    解完一百道题,我神清气爽走出读书小间,下楼归还钥匙,从馆员手中拿回学生证,发现程寅偷瞄了好几眼学生证上的照片,就大方借他看了几分鐘。
    从图书馆出来,我拽着程寅陪我去买防晒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