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书屋 > 其他 > 炽烈 > 炽烈 第94节
    “又是大学同学的儿子,知根知底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“要见吗?”沈烈含笑问,语气里的酸味快掩盖不住。
    陈静安知道有个词叫能屈能伸,这种时候就不能嘴硬,她果断地摇头。
    沈烈捏她的脸颊,问:“陈静安,你什么时候给我个名分?”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    肥章,要是每天都能写出这么多就好了!
    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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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75章
    ◎犯规的是你◎
    陈静安头发全乱掉, 如云雾散在身下。
    她感觉到蓬勃的热度,在他的怀里,有一团火在烧。
    他说给他一个名分,就好像她只是贪图他美色的坏女人, “坏女人”戳了戳他紧绷的下颚:“不是……已经给过了吗?”
    话说出来, 罪名就更贴切。
    不仅贪图了, 而且还不认账。
    沈烈低头,贴着她的唇下移, 咬住她的下巴, 不轻不重,皮肤真切地感受到牙齿的触感。
    陈静安眼睁大:“你咬人?”
    “狗就爱咬人。”沈烈大言不惭。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又被咬了下。
    陈静安只好那首托住他下颚。
    两个人没继续刚才的问题, 都知道见父母还太早,现在只想享受恋爱, 聊着聊着话题扯到陈静安爸妈。
    “叔叔阿姨听起来性格很好。”
    沈烈很公正地评价, 就像是教科书里的父母, 会关心孩子, 可能有点唠叨,叮嘱要记得三餐准时吃,少吃不干净的外卖跟速食,不要太晚归不安全,会问工作是否适应, 同事相处如何……事无巨细。
    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    陈静安点点头, 她有全世界最好的爸妈。
    她忽然又兴趣聊起父母故事:“我爸妈不在一个学校,是经人介绍后认识的, 起初两个人对相亲都很排斥, 怎么都不愿意见, 最后媒人好说歹说, 不情不愿见面。谁知道第一面就看对眼,坠入爱河,很快就恋爱结婚,然后有了我,快到连媒人都惊诧,这么多年,两人一直很恩爱。”
    “我妈妈那时候很好看的。”
    陈静安去翻旧照片,她拍了放手机里保存。
    许多张黑白照,陈母二十多岁的年纪,清丽漂亮,母女俩一样的眉眼,陈母乌黑长发,绑成肩膀上的麻花辫。
    翻着翻着,小陈静安出现。
    从满月照开始,她所有阶段,都被记录下来。
    满月的小陈静安,双颊肥嘟嘟的,像颗软白的小汤圆,瞳孔圆而黑,狐疑地打量着眼前世界。
    往后一点点长大,五官等比例放大,她小时候就已经很漂亮,那时候略带婴儿肥,软萌可爱。
    沈烈翻阅的手,最终在一张六七岁时照片停下。
    那是暑假全家去京城旅行拍的,在广场上,城墙下,她梳着羊角辫,穿棉质的小白裙,大约是太阳太大,看着镜头时眯着眼,咧嘴笑了笑,比了一个歪斜的剪刀手。
    “唉。”
    “好像有点傻。”
    陈静安自己看着都觉得挺好笑。
    呆呆的。
    “我也在这里拍过照。”沈烈道。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
    “嗯。差不多一样的位置。”
    事实上,这里几乎是打卡胜地,来这里,必定要留下张打照片。
    陈静安来了兴趣:“我想看看。”
    也会好奇,小时候的沈烈长什么样子。
    “不一定能找到。”
    沈烈对上她期盼的眼神,无奈笑了下,还是拿手机去找,最后想起点什么,打开社交软件,在私人号里,只有寥寥几个好友,陈静安是一个,林莫如也是一个。
    他点开的是林莫如的头像。
    头像用的,是他说的那张,在同一个位置拍的照片。
    “几岁时候?”
    “六岁。”
    沈烈记得很清楚。
    因为是那女人去世的那年。
    陈静安趴在床上,照片里的沈烈不苟言笑,沉默偏着头,他那会儿很瘦,眼睛很大,但是看起来冷冰冰的,是很不好接触的那类小朋友。
    “那段时间,大概谁都不太好过,我妈带我出去,说是散散心,然后到这里,没几天后就出国了。”说这些时,沈烈神色如常,就像是旁观者,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。
    他被亲生父亲厌弃,对着他,语言跟动作只有厌弃,他也曾不解困惑过,去想他是不是真该去死……出国后好转一些,变得不再重要。
    到现在,早已是过去式。
    陈静安点着照片里他的脸,抬眼:“你分明比我早拍三年,怎么看起来比我潮?”
    跟他比起来,她那会儿就像是只小土妞。
    “要是那会遇见……”
    也不会有什么改变,以沈烈的性格,没准还会垂眼,不耐烦地叫她小土妞。
    陈静安轻啧一声。
    小时候的沈烈一点也不可爱。
    她的神情被沈烈尽收眼底,大概猜出来点什么,附身捏捏她脸颊:“以前没发生,怎么也能扣帽子?怎么就不能想我点好。”
    “比如呢?”陈静安问。
    沈烈思考了下:“比如你见我第一眼就喜欢上,奶声奶气地叫我哥哥,要牵手,不给牵就要哭鼻子,我没办法,只好牵住你,你眼泪鼻涕全蹭我身上,你说哥哥不太好意思,你出来没带小猪钱罐,只好将自己赔给我。”
    “没办法,你太粘人,我只好牵你回去,从小养起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陈静安被他的恬不知耻惊愕住:“我那时候才三岁,沈烈,你这是偷小孩,犯法的。”
    “我也不过六岁。”
    沈烈握住她的腰,抱得更紧一些:“再说了,偷自己女朋友不犯法。”
    陈静安说要将他说的话录下来,让他听听,这话哪里有逻辑。
    “不要逻辑。”
    沈烈低头吻她的唇,一个深吻:“我只要你。”
    晚上没再做,两人相拥而眠。
    白天,陈静安回团里,不出意料被盘问,她跟沈烈的事团里上下都已经清楚,她已做好准备,打算从坦白从宽那一套,主动道:“三年前在一起过,也分开过,最近才重新在一起。”
    面对前辈的问题,也没有遮遮掩掩的,始终大大方方。
    她有自己的工作,引以为傲的事业,对奢侈品没有兴趣,并不依附谁生活,对方只是身份特殊,除此之外,就跟任何正常恋爱没有区别。
    时间一长,这件事就会淡化下去。
    一天夜里。
    陈静安跟沈烈洗漱完,隔壁又吵起来。
    起初是小孩的哭声,大概是犯了错被责罚,哭了没多久,奶奶出来护着,跟小孩妈妈起冲突,争吵声越来越大,直到丈夫出面,争吵声才渐歇。
    这样的情况,每天几乎都要上演一遍。
    沈烈又提一遍搬回浅湾。
    “一年租期还有几个月,再等等,结束后就换个房子。”到时候也该换房子了。
    沈烈将人捞过来,刚做完,她软得没骨头似的,额头上有薄汗,碎发被沾湿,他一点点拨开,露出光洁的额头,也露出整张脸,他道:“浅湾的房子,我已经转让给你,如今各项手续办好,严格来说,它已经是你的房子。”
    “搬过去,我还是借助,你随时都有将我赶出去的权利。”
    跟这里并没什么区别。
    陈静安意外,又觉得有些不舒服:“我不要,你知道我不会要的。”
    她的反应,沈烈早已经想到。
    他知道自己擅作主张会惹她生气,还是这么做了。
    “你得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