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书屋 > 都市 > 月光遗落 > 第171章
    “哥,起风了,我们回家吧。”
    ·
    “嘎吱——嘎吱——嘎吱——”
    林钦舟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,习惯性地跑前台和小窈打招呼,但人不在,倒是看见好几盏花灯,什么形状、什么颜色的都有,桌上摆不下了就干脆堆在地上,有几盏上面还附了小纸条。
    不用看也能猜到是送给谁的,上面写了什么内容。
    林钦舟心里有点酸,蹲在地上,捏着其中一盏花灯,在偷看和不偷看之间艰难抉择。
    ——林钦舟,你为人师表,偷看就太缺德了。
    ——可是不看心里很不舒服。
    ——怪就怪秦越太好看了,成天招蜂引蝶。
    “我天!林先生——”小窈从厨房出来,没怎么注意脚下,直接踢到了林钦舟后背,吓得整个人跳了起来,“您蹲这儿干嘛呢,吓我一跳!”
    林钦舟跟只蘑菇似的仍蹲着,指了指桌上和地上的花灯,神情哀怨:“每年都有这么多吗?”
    小窈不知是真的缺心眼,还是故意刺激林钦舟:“可不是么,一年两次灯会,我们老板收到的花灯能直接去摆个摊位卖了。”
    后者心情更不爽,在小窈问要不要吃早饭的时候,不痛快地回了句:“饱了,不吃。”又问,“我哥呢,出去了?”
    小窈其实很奇怪林钦舟对老板的称呼怎么就突然变了,不过她也不在意,只当是两个人之间关系亲密。
    “没有,在院子里浇花。”
    大榕树下摆了很多盆多肉,之前林钦舟一直以为是小窈种的,昨天晚餐时无意间提到房间里那盆山地玫瑰,才知道那些居然都是秦越种的。
    “他吃饭了吗?”
    “吃了。”
    “那我出去找他。”
    秦越养的多肉都是不太好伺候的品种,娇气得很,每一种都有自己的习性,一不小心就生病给你看。所以他在每一盆里都插了小标签,给它们取了名字,方便照料。
    等他浇完水,摘掉枯叶,摇着轮椅转身时却撞见一双多情的眼眸——
    林钦舟倚在门边,凝望着他。
    他应该已经这样站了很久,以至于两人视线交缠的时候他有些猝不及防的茫然,恍惚了片刻意识才回笼,笑着朝秦越走过来:“哥。”
    秦越略显疏离的朝他点了点头:“早饭在厨房。”
    明明昨天不是这个样子的,昨天的秦越温柔好说话,让林钦舟生出一种自己已经在慢慢接近他的错觉,但今天竟然一朝退回到原点,他哥又把那张面具给罩回了脸上。
    林钦舟想不通。所以他直接问:“哥,你是不是在不高兴?”
    秦越眼底闪过一抹惊讶,又很快恢复到平静无波的状态,轻声道:“没有。”
    那就是很不高兴。
    但林钦舟反思了下自己昨天的行为,没发现有什么不对。唯一的意外就是在花灯会上碰见了林骢和李洋海。
    前者不至于让他哥不高兴这样,所以很大可能是因为李洋海。可是他哥和李洋海能有什么矛盾?
    林钦舟心生疑惑,把这事记在了心上。
    “哥,你能把那盆山地玫瑰送我吗,我想把它带走,摆在我宿舍里。”
    说话时他蹲在秦越脚边,手掌习惯性搭在秦越膝盖上。
    “喜欢就拿走。”秦越随意道。
    林钦舟灿然一笑:“谢谢哥。”
    膝盖上的绒毯终于换了新的,从蓝底白云换成了黑白格子的。还是珊瑚绒质地,也还是眼熟。
    如果秦越没有特地买同款的话,这条毯子也是十几年前的,是林钦舟给他的。
    那是他高三的暑假,有天夜里他又跑去和他哥一起睡,发现秦越只盖着一条已经发旧的薄被,那被子从秦越第一次来家里盖到现在,很多年了。
    所以第二天早上起床后,林钦舟就献宝似的把自己柜子里所有毯子抱过去,让他挑喜欢的。秦越直接拿了最上面那条,就是这条黑白格子的。
    那个暑假秦越一直盖着这条毯子,但后来有没有继续用林钦舟就不知道了。大概率是没有的,因为毯子还很新。
    “哥,那条小白云呢?”
    他今天是直接大剌剌蹲着,很不雅的一个姿势,看秦越时需要微微仰头,而秦越自上而下睨了他一眼,视线沉沉:“你说呢。”
    林钦舟怪不好意思地笑笑:“嘿嘿。”
    昨晚回去的时候,他一边啃糖葫芦,一边和他哥说话,嘴里的一块糖渣就不小心掉出来,不偏不倚掉在他哥膝盖上,和绒毯黏得牢牢的。
    太丢人了。
    为此林钦舟自闭了好一会儿,直到回家还不好意思同他哥说话,红着脸上了楼。晚安都是在微信上说的。
    但现在他感谢那个“小事故”,如果不是这样,今天又怎么能发现这个惊喜。
    院子里响起沙沙的脚步声、匆匆忙忙,林钦舟本来没在意,他眼里只有他哥,天王老子来了也分不走他注意,可他哥的视线落了过去,他就也跟着望过去。
    是个穿灰色工作服的快递小哥。眼看着就要走进屋里。
    想到自己昨天买的东西,林钦舟出声把人叫住:“不好意思,小哥,请问有姓林的快递吗,双木林。”
    “有,就是林先生的快递。”那小哥掉转方向走过来,“麻烦核对下手机尾号。”